与销售人员核对线索,核心不是问“这条线索好不好”,而是把双方对线索的定义、状态和下一步动作对齐。常见做法是:先确认线索来源和归属,再逐条核对有效性、跟进阶段和反馈结果,最后把结论写回共享表格或CRM。多人协作时,这一步能减少“你说有效、我说无效”的返工。
很多人把核对理解成对数字:投放端报来多少条,销售端收到多少条,数量对得上就算完成。但在SEM场景下,线索从点击、表单提交、电话接入到销售跟进,中间会经过多个环节。数量一致不代表口径一致。比如投放端把“表单提交成功”算作线索,销售端把“电话接通并确认需求”才算线索,两边数字一样,含义却不同,后续复盘就会失真。
更稳妥的做法是先把“线索”拆成可核对的状态,再和销售人员逐项确认。这样既保留SEM的特点——来源可追踪、动作可记录,也避免把广告点击直接等同于成交机会。
在开始逐条核对前,建议先和销售人员确认三个字段的定义。这三个字段不依赖具体平台,手工表格或CRM都能用。
如果销售端暂时没有这些字段,可以先用一张共享表格过渡。表格里至少保留线索编号、来源、提交时间、销售反馈和反馈时间。这样核对时有据可查,不靠记忆。
下面是一套可以直接执行的核对流程,适用于多人协作、需要交付清楚的场景。
举个例子:假设某条线索在投放端显示为“表单提交成功”,销售端标记为“无效-空号”。核对时先看表单里填写的号码是否完整,再看销售拨打记录。如果号码确实无法接通,就归入口径一致;如果号码可接通但销售误判,就属于口径不一致,需要重新确认无效标准。这个例子只用于说明判断方法,不代表真实项目结果。
核对完成后,判断结果通常有三种:
这套方法适用于销售和投放由不同人负责、线索需要跨角色流转的情况。如果销售和投放是同一人,核对可以简化,但仍建议保留来源和无效原因两个字段,方便后续查证。付费广告带来的线索和自然搜索带来的线索应分开统计,投放广告不构成自然排名的保证,核对时也不要混在一起比较。
与其等到月底发现数字对不上,不如把核对频率固定为每周一次,每次只核对新增线索。下一次核对前,先确认三个字段有没有变化;如果销售端调整了无效标准,提前同步给投放端,再开始逐条确认。这样每次核对都只解决新问题,不会反复返工。